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各位同学:
1、考生请务必按照考试安排日期时间(见附件)、考场参加考试,考前20分钟入场,抽号后对号就座;
2、考试请务必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遵守考试纪律。无证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学生如因伤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最迟考前一天向学生院系提出缓考申请,因病须有校医院诊断证明,校外医院须有诊断证明,挂号凭证、处方及医药收费单。
4、《大学英语Ⅱ、大学英语Ⅳ、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微积分Ⅱ》按照教学班考试安排进行。英语考试考生自备耳机;
5、交换生回国和转专业学生需参加考试的,在教务处规定期限内申请参加期末考试,考试课按院系通知的日期、地点参加考试,考查课请与开课院系联系,考试日期冲突,最迟考前一天向学生院系提出缓考申请,否则按旷考处理,成绩为“0”。
11-12,2期末考试安排(通知院系).xls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考试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