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1年1月21日,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启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根据北京市教委的批示,我校将于2024年5月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为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发展规划与评估处推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栏,旨在统一思想、提高认知,以审核评估工作为契机,建设个性鲜明的质量文化,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
本期主要介绍以下2点:
1.学校如何选择评估指标?
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部分。针对第二类参评学校,通过模块化设计定性指标,首次设置统一必选项、类型必选项、特色可选项、首评限选项,由高校根据要求和办学实际自主选择。统一必选项体现国家对高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刚性要求,类型必选项体现对学校“精准”定位和差异化发展的引导,特色可选项体现对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的引导,首评限选项体现对首次参加审核评估高校基本条件的刚性约束;定量指标集中体现了新时代国家对这类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定量指标包括53个,分为必选项和可选项。“必选项”是指该定量指标必须选择;“可选项”是指该定量指标可结合办学实际和优势特色自主选择。“必选项”对标国家规范要求,包括国家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基本办学条件、学生发展与支持服务方面的要求等。“可选项”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包括学校卓越教学及学生培养所取得的成效等。学校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至少10项。
2.学校如何选择常模?
新一轮审核评估定量指标可作同类常模和他类常模比较,同类常模比较是指参评学校选取同类型高校数据平均值做比较,他类常模比较是指参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需求,自主选取、量身定制不同类型(可以为多个类型)高校数据平均值作比较。
《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提供必选、可选和自定义3类常模,包括世界一流大学常模、“双一流”建设高校常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高校常模全国常模、31个省(区、市)常模、12类高校常模(理工类、综合类、语言类、医药类、财经类、体育类、艺术类、师范类、民族类、农业类、军事类和政法类)、自定义常模7种。第二类第一种评估的必选常模是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高校常模,其余为可选。除必选常模外,学校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至少一种或多种类型常模。自定义常模是学校根据自身需求量身定制的个性常模,最多可以定制3组常模,每组不少于5所高校。常模选择的重点在于通过指标数据比较,帮助学校了解自身与同类学校、标杆学校的差距,找准位置,持续改进。
(以上内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精要导读》等文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