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教委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2、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参评学生必须在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否则系统自动不予参评。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50%。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对照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实介绍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情况。
2、班级评议。班委会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筛选符合奖学金申报资格的学生名单。
3、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委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4、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三、报送要求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同学按照以下要求报送材料。材料报送分为电子版报送和纸质版报送。
(一)电子版报送:
第一,请用电脑填写申请审批表(附件1),申请审批表文档命名为:“年级+班级+姓名+2019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第二,请用电脑撰写励志学生事迹。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不超过2000字。事迹文档的电子版命名为:(学生姓名)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文档文件名和正文内容标题名称均为此。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请将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个人事迹电子版打包在一个压缩文件夹内,压缩文件夹命名和邮件名命名均以“年级+班级+姓名+2019国家励志奖学金”命名,在9月28日之前,发送到邮箱cuebeco@163.com。
(二)纸质版报送:
请将用电脑填写好的申请审批表打印两份,附带相关奖项的支撑材料复印件两份(只要申请表里填的奖项,都必须提供对应支撑材料复印件),在9月28日之前的上班时间,交到博学楼427指定文件筐。是否正式提出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学院以是否收到纸质版材料为准。
(三)部分填表说明
申请表中成绩排名不写,综合测评排名和各科的优秀良好,自己查自己写。85分以上优秀,75分以上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