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1级本科生专业实习于本学期第11周开始,请各班学委按附件1(11级实习信息汇总表)统计本班学生相关信息,并于3月12日(周三)之前将汇总表电子版报至博学楼720办公室。实习具体要求见附件2(2011级经济学院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办法)。实习单位由学院统一安排,所有学生均不得自行联系实习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专业实习及报名参加学院电话调查项目合格并按实习工作办法中要求完成后续工作(如按时上交实习报告等)的学生可取得实习学分。因参加学校或学院出国交换项目学生信息也请填写在班级表格中的最后,并进行标注。
附件一11级实习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二2011级经济学院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