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生处】关于评选二〇一二—二〇一三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倡导争优创新风尚,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将在各院系中开展2012—2013学年度校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各院系2013年9月1日前在校满一年的学生和班集体,不包括2013级新生班级。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请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执行。——见学生手册
三、评选办法
各院系应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严格评选。
被推荐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须经本人所在的班集体同意,并由其所在的班委会认真填写登记表。推荐为先进班集体的登记表由班委会填写,并附一份3000字以上的材料,经各院系党总支审查同意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民主评议。评选工作应在各院系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评选产生,并上报党总支批准。
2.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学习目的的教育。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班集体查找不足,促进班团集体的建设。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各院系树立起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范,真正达到评选的目的。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学习成绩包括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成绩。各班级要认真审核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和相关材料,确保推选出最能够发挥模范作用的典范。
五、名额分配
六、材料上交
截止到10月16日
负责人:高琼 地点:博学楼714 联系方式:83951802
七:附件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三好学生登记表.doc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