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2015学年校级荣誉称号评选通知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条件应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中附件9、10、12、13的评选办法执行。
(二)评选程序。
1、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或集体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
2、院系初评。院系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院(系)党委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3、院系公示。院系对初选名单进行院(系)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院(系)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4、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院(系)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三、报送要求
请于2015年11月9日10时前将荣誉称号评选材料包括《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班级特色活动及事迹材料(纸质版,不少于3000字)报送至校内博学楼716
联系人:高琼,联系电话:83951012。表格模版请见本通知附件。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pdf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生奖励评选办法(试行).pdf
2015评优汇总表.xls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三好学生申请表.doc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先进班集体申请表.doc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优良学风班申请表.doc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
学生处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