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
二〇一三届毕业生毕业论文与实习工作安排
一、 毕业论文
1. 2012年12月2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选题。
2. 2012年12月26日15:30论文写作辅导暨导师见面会。
3. 2013年2月27日交开题报告至指导教师,与指导教师确定论文详细写作计划。
4. 2013年3月13日下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严格按照论文的篇幅、格式、书写、装订等具体要求撰写论文。
5. 2013年3月20日前确定论文初纲。
6. 2013年4月3日前确定论文细纲。
7. 2013年4月24日前完成论文初稿。
8. 2013年5月15日前完成论文定稿。
9. 2013年5月29日前完成论文评阅和答辩。
10.毕业论文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有抄袭者,一经查出,以不及格论处,不得毕业。
二、 毕业实习
1.毕业实习单位由学生自行联系。
2.毕业实习时间为第八学期1-8周。2013年2月25日毕业实习开始,实习指导教师即为学生本人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3.2013年3月13日下午到校,领取毕业论文撰写要求、指导手册。同时上交实习单位出具的盖红章的实习接收证明(实习接收证明要求统一格式,模板于经济学院网站文档下载区下载)。以班为单位由班长统一收齐后上交学院办公室。
4.2013年4月19日毕业实习结束。
5.2013年5月15日前将《本科生实习报告》、实习成绩考核表交给自己的指导教师。实习报告模板于经济学院网站文档下载区下载。实习报告不得少于2000字。
6.未按要求上交实习接收证明、实习报告的学生,视为未完成毕业实习任务,不得毕业。
三、 返校时间
第八学期毕业班的返校时间为:单周周三下午三点半,地点:博学楼-708教室,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经济学院
2012.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