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菁英奖学金”是北京市教委为了鼓励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参与国际事务的创新型人才,提升学校学科建设水平,提升学校的国际化、现代化水平,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建设,所设立的奖学金。根据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在申请及派出期间均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暂不纳入资助对象考虑);
(二)考虑到今年的疫情情况,较为特殊,因此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确有国外学习经历的学生,可申报此次的菁英奖学金;
(三)暂不包括前往国外实习的学生;
(四)获得中国政府其他类别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或其他政府或组织类似奖学金资助的,原则上不再享受本奖学金项目的资助;
(五)凡曾获得本项目资助的学生不再重复资助。
二、菁英奖学金项目选拔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身心健康;
(四)品学兼优并已达到奖学金项目要求的语言水平;
(五)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 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奖学金项目资助额度:
(一)A 类奖学金 20000 元人民币/人,一般资助赴国外学习、交流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的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B 类奖学金 10000 元人民币/人,一般资助赴国外学习、交流两周以上(含两周)至一学期以内的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四、申报所需材料:
(一)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公派菁英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二)截止到申请日期前的学习成绩单(原件);
(三)国外学习计划,简要说明学习内容、预期成果等;
(四)国外接收学校同意函;
(五)外语水平证明;
(六)在校生赴境外学习申请表(见附件2);
(七)国外学习总结报告(关于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五、时间及进度安排: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在5月26日上午11:00前将以上材料压缩包发送到rhy@cueb.edu.cn,文件名和邮件名均以“年级+班级+姓名+菁英奖学金”命名。文件中涉及签字部分、盖章部分,待开学后再进行补签补盖。
(二)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奖学金项目材料的形式复审和组织评审工作。经形式审查,符合形式要件要求的材料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程序。
(三)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菁英奖学金项目获得人选,并将拟选派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被公示的人选方可获得该年度奖学金项目资助。国际合作交流处向该奖学金资助对象发放《奖学金通知书》奖学金,并督促其按照学校规定流程办理奖学金领取手续。
具体关于“菁英奖学金”的选拔条件和实施规则,请同学们参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菁英奖学金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