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经济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确保转专业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教务处关于制定2025年转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经济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拟接收专业及学生数量
学院 |
专业 |
2024级 学生人数 |
拟接收人数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 (实验班) |
37 |
4 |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班) |
30 |
3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8 |
6 |
|
经济学 |
95 |
35 |
|
贸易经济 |
60 |
6 |
|
数字经济 |
34 |
4 |
|
合计 |
314 |
58 |
二、提交材料
有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通过教务系统网上申请报名。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3. 原专业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4. 其他反映申请转专业学生学习能力、特长和成果的相关材料。
三、申请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基本条件
(1) 申请人必须为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一年级、二年级学生。
(2) 申请人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记录。
(3) 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态度,无任何不良记录。
2. 学业成绩要求
(1) 申请人在原专业的综合学业绩点需不低于3.0。
(2) 申请人必须修满原专业培养方案内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
3. 其他要求
(1) 自入学以来,培养方案内规定应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 申请人对经济学院拟转入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并有志于在该领域发展。
四、转专业流程
1. 宣传与咨询:经济学院将按学校规定提前发布转专业通知,并提供转专业相关政策、条件及流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 学生申请: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原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及相关材料。
3. 资格审查与推荐: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推荐报名。
4. 考核与面试:经济学院组织转专业考核与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综合素质面试等。
5. 录取与公示:经济学院根据考核与面试结果,择优录取转专业学生,并公示录取名单。各转入专业根据申请人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录取人数上限为本专业拟接收总名额。如A专业实际拟接收名额小于该专业拟录取名额上限,同时B专业拟录取人数已达专业接收名额上限、但仍有部分学生尚未获得名额的,相应学生可自愿申请调剂至A专业。该调剂方法仅限经济学院开放转专业招生的各专业。
6. 学校审批和手续办理:被录取的转专业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通过学校公示和审批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7. 经济学院不参与学校第二轮转专业考核,第一轮考核结束后剩余名额作废。
五、考核安排
1. 笔试(占比30%)
【考试内容】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班)、经济学、数字经济、贸易经济的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经济学(实验班)的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和“数学分析”。
【命题及阅卷】笔试由相关科目命题组出题,由学院学术委员阅卷评分。
【参考书目】
经济学综合参考书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论(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西方经济学(第二版)上册,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数学分析参考书目:数学分析第五版(上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 面试(占比70%)
由面试组成员对每位同学进行单独面试,针对其转专业原因及专业知识考核提问。
转专业考核过程中的所有相关材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记录、考核结论等)将作为教学档案存档。
六、转专业后的管理
1. 学分转换:转专业学生原专业的学分和课程成绩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转换和处理。
2. 培养与课程衔接:经济学院将根据转专业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培养和课程衔接方案,帮助学生按照经济学院的要求完成相关学业任务。
3. 学习指导与帮扶:经济学院将为转专业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指导和帮扶,帮助其尽快适应新的专业学习。
七、咨询方式
如有关于转专业的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人:王璟楠
联系电话:010-83951011
电子邮箱:wangjingnan@cueb.edu.cn
办公地点:启铸恭温楼A段307
八、信息公开渠道
经济学院将通过以下渠道公开转专业相关信息:
1. 经济学院官方网站;
2. 学院公告栏;
3.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请有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密切关注以上信息渠道,确保及时获取最新通知。
九、附则
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2. 本实施细则如有与学校其他规定不符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3. 本实施细则的修改权归经济学院所有,修改后的细则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实施。
经济学院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