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留宿工作
假期封楼时间:1月24日中午12点
开楼时间:2月22日中午12点
申请住宿审核程序
(1)学生申请:1月11日中午11点前报送5714办公室,学生本人填写《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见附件),并交至院系审批。
(2)院系审批:院系对学生上交的《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进行审批(今年假期学生宿舍比较紧张,院系审批时须严格把握),对于家庭困难需要住宿的同学,院系可予以批准(院系审批后的《申请表》由学生本人留存)。
(3)学生处审批备案:1月11日—1月13日,学生持院系批准的申请表和特困证明到学生处(新行政楼127)审批,过期不予办理。
(4)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留宿:1月12日-1月14日(8:30-11:00、13:00-15:00),学生持经院系和学生处批准后的《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住宿证和贫困证明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登记留宿,办理地点(校本部1号楼130或大三元二层)。由于床位有限,并且由于今年冬季气温偏低,北京市供热紧张,按上级要求,学校整体进入低温运行,寒假期间将只为外地生源特困生按办理先后顺序安排住宿,额满为止。
(5)注意事项:寒假期间申请住宿的学生一旦获准,须严格遵守公寓管理中心的各项要求,住宿期间不得在校外过夜;为保证同学们的安全,寒假期间获准留宿的同学须签订临时住宿协议并严格履行早晚出入学生公寓登记手续。
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假期住宿手续,过期学生处将不予办理。
附件: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