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毕业相关证件的说明
各位毕业生:
为确保毕业证、学位证等毕业证件能够安全、准确、顺利地发放,按照学校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安排,特对毕业证、学位证等毕业证件领取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学位服领取
毕业典礼当天所用的学士服在班长处统一领取。
二、毕业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 6月28日 13:30-16:00 6月29日 8:30-16:00 5716办公室
或7月3日9:30-11:00在各班指定教室。
2、领取方式:凭办妥的离校通知单和本人学生证领取毕业证书。学生证如丢失,需到5714签署学生证丢失声明,并以此作为领取毕业证书的补充材料。
3、按照教育部规定,学位、学历证书遗失不补,因此建议各位毕业生同学本人亲自领取。为了确保各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如因特殊情况需由他人带领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如委托亲属代领物资,被委托人需携带毕业生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能够证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关系的材料(如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领取手续;
(2)如委托其他人代领物资,被委托人需携带毕业生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驾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领取手续。
三、学士学位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 7月3日9:30-11:00。
2、领取地点:
班级 |
教室 |
班级 |
教室 |
班级 |
教室 |
国经1班 |
5611 |
经济学1班 |
5624 |
贸易经济班 |
5626 |
国经2班 |
5612 |
经济学2班 |
5625 |
期货贸易班 |
5628 |
国经3班 |
5610 |
经济学实验班 |
5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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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领取方式:凭本人身份证和毕业典礼前各班班长发放的完整的学位服领取学位证书。
4、按照教育部规定,学位、学历证书遗失不补,因此建议各位毕业生同学本人亲自领取。为了确保各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如因特殊情况需由他人带领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如委托亲属代领物资,被委托人需携带毕业生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能够证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关系的材料(如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领取手续;
(2)如委托其他人代领物资,被委托人需携带毕业生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驾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领取手续。
四、相关要求和补充说明
1、学院在毕业典礼当天(7月3日)上午集中办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领取手续,请各位毕业生同学在当日领取毕业材料。
2、按照教育部规定,学位、学历证书遗失不补,因此建议各位毕业生同学本人亲自领取。为了确保各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如因特殊情况需由他人带领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如委托亲属代领物资,被委托人需携带毕业生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能够证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关系的材料(如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领取手续;
(2)如委托其他人代领物资,被委托人需携带毕业生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驾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领取手续。
3、报到证、档案、户口等办理程序请参照学院网站各项说明。
4、毕业相关证件对各位毕业生同学未来发展关系重大,在领取手续办理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认真办理,对于手续不齐的同学,学院将等待证件齐备后按照规定办理,为此给各位毕业生同学造成的不便,还请大家谅解。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