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期末,寒假将近,为确保元旦、寒假、春节期间全校师生的安全,请各班在放假之前,对本班全体学生深入进行安全教育,以确保广大师生渡过安乐、祥和的假期。
一、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教育全覆盖
放假前各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安全教育的要点包括:
1.叮嘱同学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禁参与非法传销活动,谨防在从事家教等勤工助学活动中上当受骗;
2.增强防火、防盗意识,同学们离校前要把门窗锁好,寒假留校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宿舍管理的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在宿舍使用各种违规电器、严禁抽烟、酗酒、燃用蜡烛、留宿外人;
3.参加寒假社会实践,外出参观、旅游、探亲的同学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饮食卫生,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到未开发的旅游点探险、游览、观光,不到未开放的江河湖泊滑冰或冬泳。如出现安全问题,要尽快争取当地公安部门的援助,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
4.春节期间,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到指定的销售地点购买烟花爆竹,燃放前要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注意燃放安全,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5.要特别提醒学生注意,假期结束后按时返校注册。
二、寒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1、请寒假不回家同学,特别是封楼期间和春节期间(2月4日-2月5日)留校的同学,在12月28日以前(本周五)的上班时间,由本人自行打印并填写《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附件2),到博学楼427办公室在登记表上登记,并审批,过期不候。需要强调的是,有的宿舍不封楼,但是,只要是学校统一的封楼期间,在学校住宿的同学,都要申请留宿并来学院登记,与本宿舍所在宿舍楼是否封楼无关。望周知。
2、请在学院审批后的同学,在1月2日早8:30—1月9日下午15:00上班时间内,本人持学院批准的申请表到学生处(博纳楼125)审批,过期不予办理。
3、请在学院和学生处审批过后的同学,本人持经学院和学生处批准后的《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住宿证,1月2日-1月9日8:30-15:00上班时间内,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登记留宿,办理地点:各楼宇值班室。请相关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假期住宿手续,过期将不予办理。
4、封楼期间,原则上不建议学生在校住宿,家庭经济困难的外地生源学生确有需要的,应在递交申请时说明相关情况,并同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封楼期间需要留宿的学生,搬家时间请与所在宿舍值班室进行沟通。
5、注意事项:寒假期间申请住宿的学生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留宿。留宿学生经批准后,须严格遵守公寓管理中心的各项要求,住宿期间不得在校外过夜。为保证同学们的安全,寒假期间获准留宿的同学须签订临时住宿协议并严格履行早晚出入学生公寓登记手续。
三、寒假期间留宿工作
封楼时间:1月29日12:00
开楼时间:2月11日12:00
校内1号宿舍楼、校内2号宿舍楼、校内5号宿舍楼、华侨公寓不封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