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贸大学关于2011—2012学年家庭困难学生
助学贷款预申请的通知
今年我校与北京银行三环新城支行建立新的贷款合作关系,但相关事宜尚不明确,为不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注册工作,方便贷款同学及早准备,学校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预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凡能出具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乡镇级或街道办事处级以上行政或民政部门开出的贫困证明的学生,方有资格申请办理助学贷款。京籍学生提供《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外地生源需真实填写《北京市国家助学贷款家庭贫困证明》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有效公章并如实的证明家庭收入,方有资格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2、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填写《首都经贸大学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
(1)如实填写表格各项,不能有空项,否则以作废对待;
(2)贷款分为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学费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年,生活费不超过1000元/年。贷款总金额不超过6000元/年。
3、《北京市国家助学贷款家庭贫困证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低保证》、《低收入证》原件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待与银行签约时交给银行。
二、时间及安排
学生在9月26日之前按照要求填好《首都经贸大学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后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博学楼714)
三、 注意事项
申请贷款学生在签订贷款协议时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2、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用A4纸手写;
3、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需有街道(含)、乡镇(含)以上级行政或民政部门盖章;
4、新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老生需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并由院系盖章(两门或两门以上成绩不合格者无贷款资格)。
四、其他
1、如果新的贷款政策下发后有变动内容,则需补充新材料按新政策执行。
2、本项工作只作拟贷款报名,如不能贷款请按学校有关政策补交学费。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贷款申请表.doc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联系人:高琼 联系电话 :83951802
201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