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院将于近期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现将推免工作安排预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并愿意参与的同学按要求执行:
一、推荐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在学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经济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按照《经济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细则(2025年10月修订)》(见https://eco.cueb.edu.cn/tzgg/4b3b607ffa924902b7ee4a2a839f4cec.htm),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名额推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推荐工作,规范推免工作程序(如我校、我院实施办法和上级部门规定不符,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
二、工作程序
(一)计划分配。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要求,经上级部门研究决定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推荐名额。
(二)学生申请。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书面申请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三)鉴定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符合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条件的申请推免资格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每位专家均需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结果在学院公示5天,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加分方可计入考评成绩计算。
(四)核算考评成绩,确定综合排名。学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按照考评成绩(考评成绩=必修课程平均成绩×90%+思想品德成绩×10%+附加分)进行综合排名(含符合《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中“第三条(四)、(五)”条件的学生)。若考评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附加分和思想品德成绩。若仍相同,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确定排名顺序。排名结果在学院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天。
(五)确定推免学生名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分配的名额确定推免人选后上报学校教务处,推免人选名单由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并按要求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时间安排
1.经济学院定于2026年9月3日(周四)中午12:30在启铸恭温楼B303b教室举行推免工作说明会,请所有有报名意向的同学务必准时参加,参加时请携带本通知中所有要求报送的材料(建议携带电脑,方便现场修改相关材料)。
2.2026年9月3日16:30前,报名参加推免的同学须本人将所有报名材料纸质版交至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启铸恭温楼A313)并确认报名,如无特殊情况,超过报名时间未上交报名材料,视为自动弃权。
3.2026年9月4日至10日,学院将按上级部门要求完成推免工作中的各项程序,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鉴定答辩预计将于9月7日(暂定)进行。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报名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至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启铸恭温楼A313),电子版发送至cueb_eco@163.com:
(1)《2027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
(2)《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附件4);
(3)“综合测评成绩”考核意见(可参考附件7);
(4)学生成绩单(加盖学院或教务处公章);
(5)《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审核鉴定表》(附件5);
(6)其他材料(如有附加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创新和科研能力”相关材料(含论文、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其中,第(1)项《申请表》第一面需填写完整至“所获奖励”栏,第二面申请人自述需填写,请将表格保持在一页(正反面打印),不得随意改变表格格式;第(2)项《推荐表》中成绩项(含)之前需自行填写,“成绩”栏用铅笔填写,综合测评成绩为前三年平均分,思想品德素质评价成绩评定办法参照《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中的思想品德素质测评的项目和要求打分(先空着,学院统一组织评定),请将表格保持在一页,不得随意改变表格格式;第(3)项“综合测评成绩”考核意见可参考附件格式,请保持在一页;第(5)项《鉴定表》中需填写至“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栏,请将表格保持在一页,不得随意改变表格格式,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2.本次推免预报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间点认真做好每项工作。
3.请报名参加推免的同学保持联络畅通,如因无法联系到同学本人导致出现问题,责任由报名同学本人自负。
六、其他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长全程监督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按规定执行。对违规、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推免资格,对违规教师和工作人员按学校规定处理。学院推免工作接受师生监督,及时调查、核实和处理相关问题。如对推免工作有疑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
电话:010-83951011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启铸恭温楼A307办公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美慧(010-83952015)
王璟楠(010-83951011)
陈 晓(010-83951802)
经济学院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