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期末,寒假将近,为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全校师生的安全,保证寒假留宿学生的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秩序,加强对寒假留宿学生的管理,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学院将开展假期留宿学生的统计、申请及审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全注意事项
1.同学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禁参与非法传销活动,谨防在从事家教等勤工助学活动中上当受骗;
2.增强防火、防盗意识,同学们离校前要把门窗锁好,寒假留校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宿舍管理的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在宿舍使用各种违规电器、严禁抽烟、酗酒、燃用蜡烛、留宿外人;
3.参加寒假社会实践,外出参观、旅游、探亲的同学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饮食卫生,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到未开发的旅游点探险、游览、观光,不到未开放的江河湖泊滑冰或冬泳。如出现安全问题,要尽快争取当地公安部门的援助,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
4.春节期间,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到指定的销售地点购买烟花爆竹,燃放前要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注意燃放安全,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5.假期结束后按时返校注册。
二、做好放假前及寒假期间的信息调研工作
各班班长(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所有班级)统计假期不回家同学名单、离京回家同学名单、离京旅游同学名单的名单,并认真填写《寒假期间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1)、《假期申请留宿统计表》(附件2);特别要准确统计春节期间(1月27日-1月28日)留校学生(含研究生),认真填写《春节期间留校学生统计表》(附件3),并指定一名班级负责同学(一般是班长)作为联系人。将附件1、附件2、附件3打包,压缩文件夹名和邮件名均以“年级+班级+寒假学生情况统计”命名,在1月6日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学院邮箱cuebeco@163.com,同时,将纸制版交至博学楼716办公室。
三、假期留宿申请住宿审核程序
(一)封楼时间
封楼时间:2017年1月20日12:00
开楼时间:2017年2月6日12:00
研究生宿舍楼(校内1号宿舍楼、校内2号宿舍楼)不封楼。
(二)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1月4日早8:30—1月9日下午14:00上班时间内,寒假期间需要住宿的学生,由本人下载并填写《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附件4),交至博学楼716办公室审批。
(2)学生处审批备案:1月6日早8:30—1月11日下午15:00上班时间内,学生持学院批准的申请表到学生处(博纳楼125)审批,过期不予办理。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假期申请留宿统计表》进行统计、备案。
(3)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留宿:1月4日-1月12日8:30-15:00上班时间内,学生持经学院和学生处批准后的《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住宿证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登记留宿,办理地点:各楼宇值班室。请学院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假期住宿手续,过期将不予办理。
(4)封楼期间,原则上不建议学生在校住宿,家庭经济困难的外地生源学生确有需要的,应在递交申请时说明相关情况,并同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封楼宿舍需要留宿的学生,在1月19日-20日内完成搬家工作。
(5)注意事项:寒假期间申请住宿的学生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留宿。留宿学生经批准后,须严格遵守公寓管理中心的各项要求,住宿期间不得在校外过夜。为保证同学们的安全,寒假期间获准留宿的同学须签订临时住宿协议并严格履行早晚出入学生公寓登记手续。
联系人:孙晨 010—83951802
经济学院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