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激发学生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学生骨干的优秀示范作用,根据我校《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例》,决定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是2021级和2022级研究生干部,具体包括:
1.党委(总支)及党支部成员:包括党委(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党支部组织委员、党支部宣传委员;
2.校团委、分团委及团支部成员:包括校团委及各学院分团委(直属团支部)副书记、部长,团支部书记、团支部组织委员、团支部宣传委员;
3.研究生会干部:包括各部门副部长、部长,主席团;
4.硕士研究生各专业班长及博士研究生班长;
5.时代宣讲团骨干团员、研究生新媒体协会骨干成员等。
二、参评条件
参评范围内满足以下条件的研究生干部,均可申请参评。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学生工作有较高的热情和责任心并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能够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3.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工作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维护集体荣誉,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有诚实守信、忠实肯干、奉献服务精神。
4.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和缴费;
5.本岗位任职期已满一年;
6.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各门功课平均成绩80分以上,本专业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三、评选程序
博士生会、时代宣讲团和研究生新媒体协会成员评选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负责;硕士研究生中的研究生会干部、校团委干部评选由校团委统一负责;其他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各学院负责。
(一)申请
申请参评的研究生干部请于2023年9月17日16:00前在系统申请,并导出《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报送至相应评选单位,由学院负责评选的请报送至博学楼427办公室相应文件筐中。(申请表篇幅控制在1页,如超出个人工作总结部分可另附纸);系统开放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17日16:00。)
(二)评审
由学院评定小组按人数比例,严格对照评选条件,采取民主评议的方法进行评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后,进行学院内公示。
拟获优秀学生干部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名额分配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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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级 |
2022级 |
名额(人) |
6 |
13 |
(三)公示
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各单位报送的拟获优秀学生干部,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表彰奖励
研究生工作部将适时组织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