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根据市教委京高教学[1995]017号、京教学[200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1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就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依据京高教学[1995]017号文件精神及我校《学生手册》中《优秀毕业生评选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2、根据市教委规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如下(须同时满足):
a:在校期间没有受到过纪律处分
b:两次以上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c:毕业论文(或设计)优秀者
3、优秀毕业生名额掌握在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二、申报材料
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优秀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要求认真梳理大学四年的成长历程,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同时上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请以“学院—姓名”命名
3、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照片背后用铅笔写上本人的名字)
备注: 因目前学院论文成绩还没最后出来,而学院须在6月3号向学校申报,因此请符合其他条件的同学可以先行申报,学院在论文成绩出来后再次审核大家的申报资格。
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联系人:高琼 电话:83951802 邮箱:gaoqiong@cueb.edu.cn
经济学院
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