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5-2016学年的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程序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的基本条件。
(二)申请程序
1.本次学习优秀奖学金实行学工系统评审与学院纸质评审并行的评审方式。
2.学工系统申请
(1)成绩核对:2016年10月20日—10月21日,学生登录学工系统核对成绩(成绩主要包括综合测评成绩和教务单科成绩等),逾期系统关闭,并将按照系统中已有的成绩参与评选。
(2)正式申请:2016年10月25日—26日,学生登录学工系统申请学习优秀奖学金,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
(3)具体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2016学年学习优秀奖学金学工系统评选流程图》,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
3.纸质申请:请同学们下载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2016学年度学习优秀奖学金汇总表》,按照要求填写并将电子版报送给本班学习委员,各班学习委员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在2016年10月27日16点之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经济学院公邮cuebeco@163.com,同时将汇总表纸质版交至博学楼716办公室。
二、公示
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及时向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
联系人:孙晨 电话:010—83951802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