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学期将开展2013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预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评时间
2016年9月至2016年10月14日
二、预评程序
1. 学生自查申报:由学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预评表》(附件2),由班长汇总本班表格,于10月14日下午3点前将本班同学纸质版预评表及相关证明支撑材料报送至博学楼716办公室。
2. 学院预评审核:学院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的要求,结合学生上交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预评表》,审核学生第二课堂学分预评情况。针对暂时不能获得学分的学生,要加强引导,鼓励其积极参与各种主题讲座和课外阅读等活动,帮助其尽快完成第二课堂学分。
3.学院反馈预评结果
联系人:高琼、孙晨
联系电话:83951012、83951802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