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论文
2024年12月4日前完成论文写作辅导及导师见面会。
2025年1月8日前跟导师确认题目并且完成开题报告。
2025年3月5日前提交论文中期报告。
2025年3月19日提交论文初稿。
2025年3月31日-4月2日完成论文,并进行学校统一安排的第一次论文查重工作。
2025年4月7日-9日前进行学校统一安排的第二次论文查重工作。
2025年4月15日前提交6次指导记录。
2025年4月15日-18日论文评审环节。
2025年4月下旬答辩。
2025年5月上旬提交答辩后存档终稿。
毕业论文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有抄袭者,一经查出,以不及格论处,不得毕业。
二、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单位由学生自行联系。
毕业实习时间为第八学期1-8周。2025年3月3日毕业实习开始,实习指导教师即为学生本人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2025年4月25日毕业实习结束。
2025年4月30日前将《本科生实习(社会调查)报告》、实习成绩考核表交给自己的指导教师。实习报告不得少于4000字。(注意:实习报告的所在单位评语须要加盖红章)
未按要求上交实习报告的学生,视为未完成毕业实习任务,不得毕业。
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