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一”长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十一”长假在即,为了做好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外出活动管理和留校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一)开展安全教育
“十一”放假前,各院系应通过各种渠道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要点包括:
1、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纪律意识,假期中确保自身安全,假期结束按时返校。
2、保护好人身和财产安全,严禁参与非法传销活动,谨防在从事家教等勤工助学活动中上当受骗。
3、增强防火、防盗意识,离校前把门窗锁好,“十一”留校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宿舍管理的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在宿舍使用各种违规电器、严禁抽烟、酗酒、燃用蜡烛、留宿外人。
4、外出参观、旅游、探亲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饮食卫生,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到未开发的旅游点探险、游览、观光,不到未开放的江河湖泊游泳。如出现安全问题,要尽快争取当地公安部门的援助,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
(二)做好学生外出活动管理
1、以集体名义组织的外出活动,须按学校学生集体外出审批程序逐级报批,即一个班集体外出,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安全预案,经所在院系批准后,报学生处审批;两个以上班级(含两个班)共同组织的外出活动,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制定安全预案,由所属院系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2、所有学生10月7日晚必须返京,10月8日各班级要严格考勤,对于未到校者,班级必须与本人联系,查清未到校原因。对无故不按时返校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按规定予以处理。
二、做好学生去向管理工作
各班级认真统计学生假期期间情况,填写《“十一”长假期间学生情况登记表》(附件1)和《“十一”长假期间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9月26日下午4:00前发送至邮箱cuebeco@126.com。
说明:《“十一”长假期间学生情况登记表》需统计上班级所有学生的去向
附件1——“十一”假期学生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2——“十一”长假期间学生情况汇总表.doc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