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根据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需要,北京市人保局委托北京北控三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自2017年起,本市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高校)将通过该系统在线申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相关信息,达到实时报送、初步审批、数据存储的目的。
发放对象范围为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年度内(即取得毕业证书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
1、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3、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具有以上情况一项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过去曾获得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后因升学原因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补贴标准暂定为1000元/人。
一、收集材料
申请人于2月27日至3月2日期间向博学楼716办公室提交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材料包含:
1、身份证复印件上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2、银行卡(存折)复印件上手写银行帐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3、低保证(或残疾证)有效信息页复印件;
4、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一;
5、1-3项原件电子版清晰图片,格式要求:.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
注意:
1、一个人只能申请一次;身份证和银行卡号,具有唯一性不能重复,必须提交承诺书、身份证和银行卡号正面清晰的照片;
2、补贴类型为低保,必须提交低保证原件照片;
3、补贴类型为残疾,必须提交残疾证原件照片;
4、如低保享受对象非毕业生本人,且低保证家庭成员名单内无毕业生姓名的,需提交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明或学生登记表等);
5、申请类别为低保、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信息需公示结束后,方可上报。
6、提交材料时,请务必在716办公室完成电子版信息注册。
二、填报信息
学院将统一为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三、公示
将通过系统导出的申请人信息在校园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暂定为3月13日至19日,具体公示日期以开学后通知为准。其中,所有补助类型中只公示“助学”及“低保”两类补助类型。
四、初审申报
公示结束且申请人信息填报完整后,学校将于3月底通过系统进行上报。
五、准备现场复审材料
初审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准备复审所需材料并报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六、后续流程
现场复审、查询发布状态及反馈发放结果均由学校统一完成,详见后续通知。
七、联系方式
经济学院:赵灵翡 83951802
经济学院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