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 复试办法
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三个环节。
二、 复试程序
1. 专业笔试
3月28日下午13:30-15:30进行专业笔试。
专业 | 笔试时间 | 地点 |
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际贸易、世界经济 | 3月28日13:30-15:30 | 博学楼-702 |
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思想史 | 3月28日13:30-15:30 | 博学楼-704 |
国际商务 | 3月28日13:30-15:30 | 博学楼-706 |
2. 综合面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3月29日上午8:30进行综合面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具体面试顺序于面试当天在考场外公布,要求所有考生于8:15前到达指定考场。
专业 | 综合面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 | 地点 |
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学 | 3月29日上午8:30 | 博学楼-722 |
西方经济学、经济思想史 | 3月29日上午8:30 | 博学楼-738 |
产业经济学1组 | 3月29日上午8:30 | 博学楼-632 |
产业经济学2组 | 3月29日上午8:30 | 博学楼-634 |
国际贸易学、世界经济 | 3月29日上午8:30 | 博学楼-625 |
国际商务1组 | 3月29日上午8:30 | 博学楼-732 |
国际商务2组 | 3月29日上午8:30 | 博学楼-734 |
数量经济学 | 3月29日上午8:30 | 博学楼-626 |
三、 评分标准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其中: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复试笔试占50分(卷面100分),综合面试占40分,外语听力、口语占10分。
(2)综合面试分专业素质与能力、学习经历与志向、综合素养三部分。各部分权重如下:
考核内容 | 占综合面试分数权重 |
专业素质与能力 | 60% |
学习经历与志向 | 10% |
综合素养 | 30% |
四、 联系人:沈少博 8395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