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征集说明
一、征集项目
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
被选中的宣传画将印发张贴至全国主要公共场所、交通要道、学校、社区及其他场所。
二、征集范围
宣传画征集范围限定在教育系统内开设艺术设计专业的高校和具有艺术设计能力的单位。
应征人可以是个人(教师、学生),也可以是团体或单位。
所有参与作品征集的教师和学生要求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并随作品同时提供教师工作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并由学校加盖公章确认。
三、作品设计要求
1、立意高远,内涵丰富,能全面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教育阶段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特色鲜明,设计新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较强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
3、色彩明快,简洁美观。
4、作品格式为单幅作品,竖式构图,尺寸60*90cm,表现手法为电脑绘制或手绘。
四、征集作品提交
作品报送至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博学楼714
报送要求:1、电子作品请命名为“……(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jpg格式)、设计说明(.doc格式)和设计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以及设计者简介等信息(.doc格式)。
2、邮寄的手绘作品也请用A4纸介绍设计说明(理念、思路、寓意等),并附设计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以及设计者简介等信息。
3、报送征集作品的截止时间:2012年5月18日。
五、评选办法及奖励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作品评审委员会并评选出若干奖项,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并颁发获奖证书。其中特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一等奖5名奖金各10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0元。
六、特别说明
1、参与征集的作品需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应征人承担。
2、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所有。递交的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