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课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Ⅱ》实践课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实践课课程未通过的学生以及本次报考考试的转专业学生、交换生,请按照附件中的考试要求进行考试,考试形式为论文。12月23日前,将论文纸质版交至诚明楼406办公室,张老师。论文上注明学院、年级、专业、班级、学号、姓名和联系电话。
经济学院
2016年11月16日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课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Ⅱ》实践课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实践课课程未通过的学生以及本次报考考试的转专业学生、交换生,请按照附件中的考试要求进行考试,考试形式为论文。12月23日前,将论文纸质版交至诚明楼406办公室,张老师。论文上注明学院、年级、专业、班级、学号、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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