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寒假假期留宿工作通知
假期封楼时间:2月11日中午10点
开楼时间:2月26日中午12点
研究生宿舍楼(校内1号宿舍楼、校内2号宿舍楼、敏行楼)不封楼。
申请住宿审核程序如下:
(1)学生申请:1月6日早8:30—1月13日下午14:00上班时间内,寒假期间需要住宿的学生,由本人填写《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附件1),至院系审批(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博学楼714)。
(2)院系审批:院系于1月6日早8:30—1月13日下午14:00上班时间内对学生上交的《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进行审批,对于确有正当理由需要住宿的同学,院系可予以批准。院系审批后的《申请表》由学生本人留存。
(3)学生处审批备案:1月6日早8:30—1月13日下午15:00上班时间内,学生持院系批准的申请表到学生处(博纳楼125)审批,过期不予办理。学生处对各院系上报的《假期申请留宿统计表》进行统计、备案。
(4)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留宿:1月6日-1月13日8:30-15:00上班时间内,学生持经院系和学生处批准后的《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住宿证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登记留宿,办理地点(校本部1号宿舍楼130或赛欧宿舍管理中心二层)。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假期住宿手续,过期将不予办理。
(5)封楼期间,原则上不建议学生在校住宿,家庭经济困难的外地生源学生确有需要的,应在递交申请时说明相关情况。
(6)注意事项:寒假期间申请住宿的学生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留宿。留宿学生经批准后,须严格遵守公寓管理中心的各项要求,住宿期间不得在校外过夜。为保证同学们的安全,寒假期间获准留宿的同学须签订临时住宿协议并严格履行早晚出入学生公寓登记手续。
附件: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doc
联系人:高琼 联系电话:8395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