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例》精神,为进一步调动、激发学生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学生骨干的优秀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是:2015级与2016级研究生干部,具体包括:
1. 党委(总支)及党支部成员:包括党委(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党支部书记、党支部组织委员、党支部宣传委员;
2.分团委及团支部成员:包括分团委副书记、委员、团支部书记、团支部组织委员、团支部宣传委员;
3.研究生会干部:包括各部门副部长、部长,副主席、主席;
4.硕士研究生各专业班长及博士研究生班长。
二、参评条件
参评范围内满足以下条件的研究生干部,均可申请参评。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学生工作有较高的热情和责任心并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能够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3.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工作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维护集体荣誉,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有诚实守信、忠实肯干、奉献服务精神。
4.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和缴费;
5.本岗位任职期已满一年;
6.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各门功课平均成绩80分以上,本专业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三、评选程序
博士生会及博士年级班长的干部评选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负责;硕士研究生中的研究生会干部评选由研究生会推荐,报校团委审核;其他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各学院负责。
(一)申请
申请参评的研究生干部请于2017年10月15日前填写《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其中,个人总结请另附纸),报送至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博学楼716。
(二)评审
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评选出拟获优秀学生干部,于10月20日前将《2017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及《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启铸恭温楼E214)。
(三)公示
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各单位报送的拟获优秀学生干部,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表彰奖励
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
经济学院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