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按照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院将于近期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现将推免工作安排预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并愿意参与的同学按要求执行:
一、推荐工作
(一)经济学院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管理的意见》(教体艺[2022]1号)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首经贸政发[2017]33号,附件1)的要求(如我校实施办法和上级部门规定不符,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在学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经济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经济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见https://eco.cueb.edu.cn/tzgg/e570f34a8781496e9af501f7e14f3e48.htm),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名额推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推荐工作,规范推免工作程序。
(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我校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免工作程序不再按照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中工作程序的相关规定开展。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管理的意见》(教体艺[2022]1号)中第六条“思想进步、学习优良、竞赛和训练成绩突出、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可按学校推免统一规定和办法申请推免资格。高校不得给高水平运动员单列推免名额或制定单独推免办法”的规定,我校应届本科毕业高水平运动员等推免计划不再单列,纳入学院计划,不再按照《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第八条的相关政策执行。
学校推免名额包括基础名额、奖励名额及倾斜名额。基础名额按各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双培计划”应届毕业生人数单独计算,分配比例与各学院一致。奖励名额根据学院招生、培养、就业联动及学院人才培养效果进行奖励。倾斜名额对国家战略急需学科、学校优势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相关专业予以支持。
二、工作程序
(一)计划分配。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要求,经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推荐名额。
(二)学生申请。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书面申请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三)鉴定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经济学院将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学院组织有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的申请推免资格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须录音录像,每位专家均需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学院将严格审核因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各项成果,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答辩结果(含计入附加分的创新和科研成果)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因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教授推荐信须同时公示5天。通过审核鉴定的,加分方可计入考评成绩计算。
(四)核算考评成绩,确定综合排名。学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按照考评成绩(考评成绩=必修课程平均成绩×90%+思想品德成绩×10%+附加分)进行综合排名(含符合《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中“第三条(四)、(五)”条件的学生),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考评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附加分成绩和思想品德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上述三项成绩均相同,按照科研和创新能力加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五)确定推免学生名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分配的名额确定推免人选,推免人选名单由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审核通过,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时间安排
1.经济学院定于2025年9月8日9:00在启铸恭温楼A303会议室举行推免工作说明会,请所有有报名意向的同学务必准时参加,参加时请携带本通知中所有要求报送的材料(建议携带电脑,方便现场修改相关材料)。
2.2025年9月8日12:00前,报名参加推免的同学须本人将所有报名材料纸质版交至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启铸恭温楼A313)并确认报名,如无特殊情况,超过报名时间未上交报名材料,视为自动弃权。
3.2024年9月8日至11日,学院将按教务处通知要求完成推免工作中的各项程序,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鉴定答辩预计将于9月10日下午进行。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报名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6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
(2)《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附件4);
(3)“综合测评成绩”考核意见(可参考附件7);
(4)学生成绩单(加盖学院或教务处公章);
(5)《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审核鉴定表》(附件5);
(6)其他材料(如有附加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创新和科研能力”相关材料(含论文、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其中,第(1)项《申请表》第一面需填写完整至“所获奖励”栏,第二面申请人自述需填写,请将表格保持在一页(正反面打印),不得随意改变表格格式;第(2)项《推荐表》中成绩项(含)之前需自行填写,“成绩”栏用铅笔填写,必修课平均成绩须经过启铸恭温楼A307办公室王璟楠老师确认后方可提交,综合测评成绩为前三年平均分,思想品德素质评价成绩评定办法参照《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中的思想品德素质测评的项目和要求打分(先空着,学院统一组织评定),请将表格保持在一页,不得随意改变表格格式;第(3)项“综合测评成绩”考核意见可参考附件格式,请保持在一页;第(5)项《鉴定表》中需填写至“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栏,请将表格保持在一页,不得随意改变表格格式,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推免预报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间点认真做好每项工作。
2.请报名参加推免的同学保持联络畅通,如因无法联系到同学本人导致出现问题,责任由报名同学本人自负。
3.请认真阅读各附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美慧、陈晓
电 话:010-83952015、010-83951802
电子邮箱:wangmeihui@cueb.edu.cn
经济学院
202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