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三菱东京UFJ银行奖学金评选办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国远公益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三菱东京UFJ银行奖学金、国远公益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一)三菱东京UFJ银行奖学金名额共30人,具体奖励金额每人57000日元(约合人民币2998元)。各院系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奖学金名额 | 学院 | 奖学金名额 |
城市学院 | 2 | 财政税务学院 | 2 |
工商管理学院 | 2 | 法学院 | 1 |
经济学院 | 4 | 金融学院 | 3 |
会计学院 | 2 | 统计学院 | 2 |
劳动经济学院 | 2 | 外语系 | 1 |
文传学院 | 2 | 华侨学院本科 | 2 |
信息学院 | 2 | 华侨高职 | 1 |
安工学院 | 1 | 国际经管学院 | 1 |
(二)国远公益奖学金名额共10人,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3000元,采取院系推荐申报候选人,学生处组织答辩确定获奖人选。各院系候选人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候选人名额 | 学院 | 候选人名额 |
城市学院 | 1 | 财政税务学院 | 1 |
工商管理学院 | 1 | 法学院 | 1 |
经济学院 | 1 | 金融学院 | 1 |
会计学院 | 1 | 统计学院 | 1 |
劳动经济学院 | 1 | 外语系 | 1 |
文传学院 | 1 | 华侨学院本科 | 1 |
信息学院 | 1 | 华侨高职 | 1 |
安工学院 | 1 | 国际经管学院 | 1 |
二、评选条件
(一)三菱东京UFJ银行奖学金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励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异,上一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均在80分及以上;
2、有独立或合作完成科研成果的学生,其他条件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二)国远公益奖学金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励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评选年度内,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或年级排名前10%。
2、在科研创新、文体竞赛等方面获得国家级奖励,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4、同一学年内,“国远公益”奖学金获得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评审程序
(一)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或集体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
(二)院系初评。院系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院(系)党总支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三)院系公示。院系对初选名单进行院(系)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院系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四)上报名单及材料。公示结束后,院系将评定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生处审核。
注:国远公益奖学金的答辩工作另行通知。
四、报送要求
请于2015年10月29日上午10时前将《三菱东京UFJ银行奖学金申请表》(纸质一式两份),《国远公益奖学金申请表》(纸质一式两份)、成绩单、相关证明或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至校内博学楼716
特别说明:
1、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超出申报时间,视同放弃奖学金申请
2、国远公益奖学金需经过学校答辩环节,此环节需准备答辩ppt。
三菱东京UFJ银行奖学金申请表.doc
国远公益奖学金申请表.doc
联系人:高琼,联系电话:83951012 。
学生处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