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了做好本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现对我校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家庭经济学生状况进行摸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将以此作为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及其他各项资助的重要依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2014—2015学年的在校生(含往届被认定为困难的学生),京籍生源需提供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外地生源需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可在系统打印,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当地民政部门公章有效),可另附困难程度说明材料(居委会、村委会等)盖章证明作为补充。全部证明材料的开具时间必须为2014年内。
二、认定标准
根据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根据困难程度不同,划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对应比例原则上分别为3:3:4。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程序和进度安排
相关学生10月10日前登录学工系统(http//:219.224.69.78),完成个人信息完善及证明提交工作。操作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
相关证明材料及纸质版《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留在手中备查。
联系人:高琼
联系电话:83951012
附件:1、 学工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帮助文档.doc
2、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