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2014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就评选201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执行。(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包含本科生和专科生。
2、各院(系)应严格按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推荐总数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8%,采取组织推荐、群众评定相结合,并与毕业教育、就业签约工作相结合。
3、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按北京市教委要求,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三、报送材料
1、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纸质,一式两份);
2、申报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认真梳理大学期间的成长历程、人生感悟,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文体活泼,格式参照2013年入选《青春无悔》中选文格式(附件3)(电子版,以“学院—姓名”命名);
3、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列表,论文期刊首页、目录页、文章正文复印件;
4、在学期间所获奖励或荣誉列表,同时在列表中写明学术情况,【如科研项目名称、级别、负责人或成员,结项与否】;论文发表情况,【如论文名称、期刊名称、第几作者】 (纸质版);
5、在学期间所获奖励或荣誉证书复印件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5月23日前相关材料报送至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地址:博学楼714,邮箱:cuebeco@163.com
联系人:高琼 电话:83951802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doc
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3:附件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