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教育硕士复试方案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的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10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增强复试的公正、公平,我校严格复试程序,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一、关于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在重视初试成绩选拔作用的同时,强化复试工作对考生的选拔。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关于录取原则
根据学校下达的2010年教育硕士生招生总规模数,在初试成绩的基础上确定复试名单,按照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基本原则如下: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GCT162分以上,专业课60分以上。
2、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复试比例为110%。
3、考生的综合排名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和的总成绩作为拟录取依据。
4、复试成绩以百分计,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50分)
2、外语听说能力;(20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30分)
四、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时间:2010年2月6日
2、复试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东校区) 4号楼 508、510室
五、复试名单如下:
周广军 李江慧 宋艺 崔颖 曹海娟 李浩 刘新妍 隗丽 王艳红 李梅 陆辉 宁福林
任皞 陈元元 张有 赵健 阎博 申巍 杨希 李晓鸥 刘卓 柴继红
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