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征兵报名工作现已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学校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教育部以及北京市和丰台区有关部门关于征兵工作的具体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为依据,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鼓励更多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的工作要求以及北京市征兵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征兵工作的通知》(京征[2020] 5号)文件精神,结合2020年上半年征兵工作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具体情况,现面向我校全体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开展征兵宣传工作,同时统计有意愿应征入伍学生的报名信息,具体通知及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统计阶段:5月13日——5月20日
有意向报名的同学,填写附件1,在5月20日前将附件1报送到邮箱sunchen@cueb.edu.cn,文件名和邮件名均以“年级+班级+姓名+征兵报名命名。同时应征学生本人务必到全国征兵网注册报名。(详见“报名方式”)
男生网上报名通道已于4月1日开启,女生网上报名通道拟于6月26日正式开启,有意愿报名的女生可先通过学院统计报名情况并关注全国征兵网实时动态,待报名通道开启后完成网上报名。
二、优抚政策(摘要)
1.复学升学
复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对退役后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的学生,所在学校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已修课程或修完总学时数五分之四的课程,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所在学校可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其该课程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转换专业。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研究生专项招生。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并将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考试升学加分。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考试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
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在校生,从我市应征入伍,服役期间被评为一次(含)“优秀士兵”以上奖励的(进藏兵不受限制),可免试升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报考普通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不受名额比例限制直接参加专升本考试,录取比例不低于50%。
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参加市指定的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周期按照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报考军队院校。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满足相应条件可以报考军队院校。
2.就业优待
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安排工作。士官服役满12年的、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等情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在校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安置。
直接提干。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满足相应条件可以报考军队院校。高中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大学在校生士兵不超过23周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
定向招聘。根据《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京组发[2011]27号)规定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录聘数量总数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50%,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用手续。本科以上学历非京籍退役复学后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3.经济补助或补偿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2年义务兵期间,家庭优待金等每年定期增长。由区级以上单位(含部队)发放,不计部分高校发放、进藏兵增发部分,以及部队伙食费、服装费等,士官另算。(2019年标准为:2年义务兵期间,本科学生可获得经济补助补偿约28.43万元。2020年预计有部分增长。)
4.丰台区征兵优待政策
凡是从丰台区入伍的义务兵,服役期间每年优待金在北京市当年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5000元。进藏义务兵在享受北京市进藏兵优待金标准的基础上再翻一倍,不再安置工作。因部队调整改革移防部署到西藏部队的义务兵享受进藏兵待遇,按实际移防部署时间计算。
凡是从丰台区指定的6所高校入伍的非京籍本科以上学历大学生,退役后到区属国有企业就业应聘,取消非京籍户口不得应聘的条件限制,与京籍大学生享受同等应聘条件。
春节、八一分别给义务兵家庭发放慰问金1000元。评为优秀义务兵的奖励2000元,荣立三等功或区级优秀退役士兵的奖励3000元,荣立二等功或市级优秀退役士兵的奖励5000元,荣立一等功的奖励10000元,荣获荣誉称号的奖励50000元。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因其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经申请核实后,民政部门将适当给予一次性医疗救助。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我校各年级本、专科在校生;2020年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2.年龄要求:
男兵:年满18周岁,
高校在校生放宽到22(出生日期为1998年1月1日后,2002年12月31日前)周岁;
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出生日期为1997年1月1日后,2002年12月31日前); 本科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出生日期为1996年1月1日后,2002年12月31日前)。
女兵: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出生日期为1998年1月1日后2002年12月31日前)。
3.身体标准(摘要,细则详见全国征兵网)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只要实际视力在4.4左右均可报名,网上填报时原则不低于4.6)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四、报名方式
1.在学院报名的同时应征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2. 注意:全国征兵网账号需要在学信网注册。网上填写基本信息时应征地选择:
***北京-丰台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五、政策咨询
http://www.gfbzb.gov.cn/(网上报名,了解政策)
http://www.bjzbb.com/(了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