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参加国庆活动学生《青年爱国教育与实践》选修课考评成绩的通知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落实国庆参训学生奖励(激励)政策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国庆游行、联欢以及志愿服务等工作完成的情况,根据参训学生参训出席情况,以及国庆活动成绩考评工作小组给予的考评意见,现将有关成绩认定通知如下:
1、所有完全参与国庆游行、联欢的学生,均已认定《青年爱国教育与实践》选修课成绩。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档,相应转换绩点为“4.5,3.5,2.5,1.5,0”。
2、所有完全参与国庆游行、联欢的学生,由学生处直接认定“所有参与国庆任务的学生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5学分”。
3、所有完全参与国庆游行、联欢的学生,由教务处直接认定“参与国庆任务的2006级、2007级学生专业实习合格”。
4、所有完全参与国庆游行、联欢的学生,由校团委直接认定“学生参与国庆训练的100小时计入志愿服务时间”。
5、根据学生本人意愿,于2010年1月16日前,由本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声明,经学院考评小组同意,可以不参加考评,视为未选择《青年爱国教育与实践》课程。
成绩认定公示已张贴在5714办公室门口,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马力 邮箱:marry@cueb.edu.cn 联系电话:83952015
王海鹏 邮箱:wanghaipeng@cueb.edu.cn 联系电话:83951012
经济学院
201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