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各位团员: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校团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经济学院共青团系统先进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员推荐
1、优秀团员采取组织推荐的形式产生,推荐人数见名额分配(附件1);
2、优秀团干部候选人采取班级团支部、学院分团委组织推荐的形式产生,推荐候选人比例不超过班级团支部、学院分团委共青团干部总数的1/3(班级团支部团干部包括团支书、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学院分团委团干部包括分团委副书记、部长、副部长);
3、红旗团支部采取自主申报的形式产生;
4、在社会实践中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候选人采取组织推荐和自主申报相结合的形式,候选人应为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团队和优秀成果的主要负责人,每支社会实践团队限推荐1人。
二、评选流程
1、优秀团员经团支部推荐、院系审核后上报校团委;
2、优秀团干部经班级团支部、学院分团委推荐后,候选人需参加评审答辩,答辩评委由教师评委和大众评委组成,两部分成绩所占比重分别为60%和40%,按照总分数排序后确定学院推荐人选,上报校团委;
3、红旗团支部在各团支部自主申报基础上,参考2015年魅力团支部评选成绩排序确定推荐对象,上报校团委;
4、在社会实践中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推荐采取综合审核制,学院分团委根据申报同学情况对候选人进行排序,确定推荐人选,必要时,将进行评审答辩。
三、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开展推荐工作前,请认真学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见《学生手册》)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2)中评选对象、评选条件及相关要求,确保推荐人选符合相关要求,如推荐人选不符合要求,学院分团委将取消该推荐人选的评选资格,所占名额不予退还。
2、申报材料要求:(相关登记表见附件)
(1)被推荐的优秀团员填写登记表;
(2)被推荐作为优秀团干部候选人填写登记表,并附一份个人工作展示材料(总页数不超过3页,黑白打印);
(3)申报评选红旗团支部,由团支部委员填写登记表,并附一份3000字以上的申报材料和团支部工作手册;
(4)申报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填写登记表,附一份1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
请在2016年4月14日(周四)13:00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经济学院分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博学楼716)。
3、答辩安排:
优秀团干部候选人答辩暂定于2016年4月18日(周一)18:00举行,要求每名候选人进行不多于3分钟的个人陈述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答辩顺序在答辩开始前抽签产生。
如果推荐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需要进行评审答辩,答辩将安排在优秀团干部候选人答辩之后进行。
经济学院优秀团员班级推荐名额.docx
关于做好2015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团员登记表.docx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团干部登记表.docx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红旗团支部登记表.docx
经济学院分团委
二〇一六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