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同时发掘优秀典型和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砥砺品格、全面发展,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全国学联将继续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电信奖学金”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遴选寻访活动。
一、参评范围
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品学兼优,尤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2.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者可优先考虑。(详见附件1)
三、奖项设置
分为“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标兵”、“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具体设置如下。
(一)“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标兵”(北京地区不多于3名)
1.每名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
2.中国电信集团为有意愿的获奖学生优先安排岗位实习。
3.符合中国电信集团及所属单位招聘条件的,可予以直接录用。
(二)“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北京地区不多于65名)
1.每名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2.中国电信集团为有意愿的获奖学生优先安排岗位实习。
3.符合中国电信集团及所属单位招聘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四、活动宣传
1.各高校团委须在校园网、校内海报墙、校报、校广播等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将由主办单位统一制作下发),并争取在学校官网主页设置投票专区。
2.各校园电信营业厅将设立咨询点,提供报名咨询、资料领取等服务。
3.遴选结束后,各高校团委须在校园网、校内海报墙、校报、校广播等发布结果,并利用校内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和覆盖。
五、有关要求
1.各团组织要对此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会同校内相关部门,对遴选活动进行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要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组织开展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2.参照《2016年“中国电信奖学金”遴选办法》(见附件1),申请人于4月8日下午4点前完成提交推荐材料(申请书),每个院系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校团委汇总之后,将组织校内评审,每个高校共5个名额)
(1)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
(2)电子版:邮件名统一为:推荐材料-院系-中国电信奖学金。
文件统一为:申请表-姓名-学校名-中国电信奖学金
联系人:高琼 83951012 办公室:博学楼716
邮 箱:cuebeco@163.com
“中国电信奖学金”申报表.docx
校团委
2016年4月7日
附件1
2016年“中国电信奖学金”遴选办法
一、奖学金
第一条 “中国电信奖学金”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全国学联联合设立。
第二条 活动旨在发掘、树立、宣传优秀青年学生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
第三条 “中国电信奖学金”分为“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和“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天翼奖”获得者同时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标兵”、“飞Young奖”获得者同时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
二、参评范围及时间
第四条 参评对象为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第五条 参评时间为2016年4月至2016年6月,分为校级推荐、省级推荐、全国评定三个阶段。
三、参选条件
第六条 “中国电信奖学金”的参选条件
1.品学兼优,尤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2.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者可优先考虑。
此外,“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候选人需满足下列条件:上学年考试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前5名,历次考试没有不及格科目。
“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需满足下列条件:(1)符合“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参选条件。(2)创新创业能力较为突出,取得一定成果。如,获得国家专利、获得“挑战杯”系列竞赛或“创青春”创业大赛全国二等奖(银奖)以上奖励、创新成果被有关方面采纳应用、参与团中央和中国电信相关部门合作实施的“学子公司”计划并取得较好成果以及在其它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成果。(以上成果、奖励等需出具相关证明)
四、组织机构
第七条 活动由全国评委会、各省级评委会和各校级评委会组织开展。
第八条 各校级评委会由一名校领导主持,由学校团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市级电信公司相关负责人联合组成,负责本校奖学金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初评和推荐工作。
第九条 各省级评委会由各省级团委、学联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省级电信公司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负责本地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第十条 全国评委会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全国学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联合组成,负责活动的评审、领导和协调工作。全国评委会是奖学金遴选活动的最高机构,具有最终裁决权。
五、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遴选活动的基本程序:
1.学生个人可至团中央学校部网站(http://xxgqt.youth.cn/)或各校园电信营业厅下载申报表进行申报,学校团组织负责申报组织工作。
2.校级评委会进行审核确认、初评,并推荐不超过5人作为本校候选人推荐至省级评委会。
3.省级评委会进行复评,根据分配名额推荐本省份“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候选人,并从中推荐3名“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各地可结合实际,对遴选活动开设网络投票平台。
4.全国评委会对各省份推荐人选进行终审,确定50名“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及1700名“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获奖者。终审前将在有关媒体平台开设“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网络投票平台,结果作为评审参考依据。获奖者名单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第十二条 各级评委会产生候选人名单后,应即通报候选人所在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保留一定时间的投诉期。收到投诉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经调查确认不符合资格或条件者,应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通报有关单位和全国评委会。
第十三条 本评选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电信奖学金”全国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