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教委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将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评选(候补)安排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候补)
依据各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2023-2024学年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生比例进行分配。
二、评选要求(候补)
1.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2.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参评学生必须在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否则系统自动不予参评。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40%(含40%),没有进入前40%,但达到前50%(含50%)的学生,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方可申请。对于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40%-50%(含50%)之间的,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通过学院审核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核通过证明。
三、评审程序(候补)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对照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实介绍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情况。
2.推荐意见。由班主任针对奖学金申请者日常表现,并手写签字,填写推荐意见。
3.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4.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向院系反映,院系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调查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结果向异议人反馈。
5.结果上报。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初选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初选名单,形成汇总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申报要求(候补)
1.电子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请申请人于2024年11月12日10: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lsr@cueb.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此前申报过的无需再次申报!材料包括: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填写规范见附件2);
(2)励志学生事迹。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不超过2000字。每生一份原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电子版标题为:(学生姓名)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文档文件名和内容标题名称均为此。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
(3)《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3)。
2.纸质报送具体要求:
请申请人于2024年11月12日10:00前将纸质材料送至博学楼427办公室,此前申报过的无需再次申报!材料包括: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2份,正反打印);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业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经济学院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