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2023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本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以学生申报、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的方式进行。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请各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按此要求认真上报申请材料。
一、评选条件
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为本科生。
2.学院将严格按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
3.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按北京市教委要求,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4.请参照《填表注意事项》(附件4)认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3)。
5.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要求优秀毕业生认真梳理大学期间的成长历程、人生感悟,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图文并茂。
三、报送要求
电子版报送具体要求:请符合要求且有意愿的同学最晚于5月12日下午4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3)
(3)《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以“学院—姓名”命名)
(4) 证明材料(每位学生的证明材料单独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学生的姓名”命名)
联系人:陈绍锋
联系电话:83951025
电子邮箱:chenshaofeng@cueb.edu.cn
经济学院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