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青年报社、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继续联合开展的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6月至11月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 奋勇争先
三、奖励设置
1.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北京市1名候选人);
2.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北京市53名候选人)。
四、推报条件
1. 截至2021年暑假前,在学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基层建功等9个类别。
五、活动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全国—省—校”三级体系,按9个类别分类推报。
(一)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9月25日)
各学院团委负责组织本学院推报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最多推荐1名(可以不报)北京市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上报校团委,每个学校择优推荐产生1名北京市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团市委大学部。
(二)省级推荐阶段(9月25日至10月15日)
团市委大学部负责组织开展北京市推报工作,对于各高校推荐的北京市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过材料审查后,会同市学联等单位组织省级评选工作,推荐产生北京市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并从中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和标兵候选人。
经省级评审并公示后,10月上旬将推荐产生53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及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候选人,提交至全国组委会。
(三)全国推荐阶段(10月下旬)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总结分享会(待定)
全国组委会将择期举行总结分享会。
(五)奖学金发放(11月)
奖学金将发放至获得者个人账户。
六、典型宣传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已连续举办13届,为进一步激励更多新时代青年践行自强精神,本年度活动将在往年活动宣传报道的基础上,重点做好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的事迹传播,以他们为主人公制作拍摄有代表性的短视频产品,通过“共青团中央”、“学校共青团”、“中华全国学联”等各平台官方媒体号、中国青年报社和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所属的全媒体平台以及其他社会媒体等进行传播推广,充分发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在新时代青年群体中的榜样引领作用。同时,各推荐单位要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对奖学金获得者的事迹宣传。
七、材料报送
请报名同学依照通知于9月6日16:00前提交附件1、2至eco_ft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