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教委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依据各学院2013-2015级上一学年本科贫困生比例进行分配:
经济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48人
二、评选要求
1、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2、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参评学生必须在今年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否则系统自动不予参评。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50%。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共三步)
1)填写《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实介绍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情况(9月29日下午2点前,报送至博学楼716办公室)
2)登陆“学工后台管理系统”(http://219.224.69.78/admin/login,推荐使用google浏览器),在系统开放时间(9月28日14:00——9月30日11:00)内录入相关信息,建议在学校局域网内登录系统。
3)个人事迹简介。(9月29日下午2点前电子版报送cuebeco@163.com)
2、班级评议。班委会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筛选符合奖学金申报资格的学生名单。
3、院系初评。院系评选小组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院(系)党委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4、院系公示。院系对初选名单进行院(系)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院系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5、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院系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四、报送要求
申请表:
1、联系电话:必须是11位有效数字,不得是乱码或0。
2、人均月收入:一般不得高于1000元或为0元,如有相应情况,请做额外特殊情况说明,并加盖院章。
3、收入来源:如有收入金额,这项不能写“无”,一般填“务农”、“打工”、“退休金”等。
4、必修课门数=优秀+良好+合格门数。(等号两边加和一定要相等)
5、成绩排名:须按照(名次)/(总人数)的格式,不能只填写“名次”,排名不能超出前50%。
6、综合考评排名:不能填“无”,排名不能超出前50%。
7、同一个班级,排名的总人数应该一致。
8、获奖情况部分
1)描述所获奖项时请注明第几学年+级别+奖项名称(次数)。级别指市级、校级、院级等。例:“2012-2013学年校级三好学生”、“2013-2014学年北京市三好学生”
2)所描述奖项数量请与下方数字一一对应。
五、申请理由
1、《励志申请表》中“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以第一人称填写,应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学习表现、其他方面三个部分。字数控制在 200 字左右。申请理由中不能存在错别字、病句,结尾处要明确申请意愿。
3、《励志申请表》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 字左右。推荐人为班主任,推荐理由应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六、注意事项
个人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1.标题、文件名均需按照如下表述:
(XXXX姓名)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电子版)。
2.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小三号仿宋。
3.内容要求:个人申请材料应真实、全面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的优异表现,限500字左右。
联系人:孙晨
联系电话:83951802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