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激发学生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学生骨干的优秀示范作用,根据我校《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例》,决定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是岗位任职期已满一年的2023级和2024级研究生干部,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博士一年级可用原硕士学段身份申请。
具体包括:
1.党委(总支)及党支部成员:包括党委(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党支部组织委员、党支部宣传委员;
2.校团委、分团委及团支部成员:包括校团委及各学院分团委(直属团支部)副书记、部长,团支部书记、团支部组织委员、团支部宣传委员;
3.研究生会干部:包括各部门副部长、部长,主席团;
4.硕士研究生各专业班长及博士研究生班长;
5.时代宣讲团骨干团员、研究生新媒体协会骨干成员;
6.兼职辅导员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认定的研究生学生组织主要成员等。
二、参评条件
参评范围内满足以下条件的研究生干部,均可申请参评。
1.理想坚定、情操高尚。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服务大局、甘于奉献。热爱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工作作出贡献。
3.勤奋学习、德才兼备。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勤于学习、善于创新,学风严谨、成绩良好。
4.积极实践、全面发展。坚持实践锻炼,注重全面发展,积极组织和带头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当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等个人荣誉称号:
1.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党纪、校纪处分的;
2.无故不缴纳学费或者无故不注册的;
3.评选年度内申请人所学课程有不及格情况的;
4.评选年度内申请人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评选程序
博士生会、时代宣讲团、研思学社和研究生新媒体协会成员评选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负责;硕士研究生中的校研究生会干部、校团委干部评选由校团委统一负责;其他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各学院负责。
(一)申请
申请参评的研究生干部请于2025年9月22日10:00前在系统申请,并导出《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报送至相应评选单位,由学院负责评选的请报送至启铸恭温楼A313办公室相应文件筐中。(申请表篇幅控制在1页,如超出个人工作总结部分可另附纸)
(二)评审
由学院评定小组按人数比例,严格对照评选条件,采取民主评议的方法进行评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后,进行学院内公示。
拟获优秀学生干部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名额分配如下:2023级6名、2024级16名。
(三)公示
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各单位报送的拟获优秀学生干部,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表彰奖励
研究生工作部将适时组织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