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经济学院院风、学风建设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参加课内外学习、科研、文体、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经院务会讨论,决定设立“经济学院学生创新成果和优秀人才”专项奖励基金,并制定奖励办法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学校和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响应各类工作号召;
(二)经济学院在籍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学生、研究生;
(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言行举止得体,上一学年未受过党、团处分、纪律处分或校、院系通报批评;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本次评选的各类奖项和事项,都只针对上一学年(2019年11月1日—2020年11月1日)期间发生的相关事情。不在规定时间段里的事情,不予认定。
二、“创新成果与优秀人才奖”评定办法
(一)个人奖项
1、以个人名义参赛并获奖的为个人奖项,个人奖项用以奖励获得荣誉的个人。奖项分为:学术科研类、文化娱乐类、体育竞技类、社会实践类、思想政治类等。
2、特等奖获得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用以表彰国家级一等奖或国家级第1名获得者。
3、一等奖获得者,一次性奖励800元,用以表彰国家级二等奖;国家级第2、3名;省部(市)级一等奖;省部(市)级第1名获得者。
4、二等奖获得者,一次性奖励500元,用以表彰国家级三等奖;国家级第4、5、6名;省部(市)级二等奖;省部(市)级第2、3名;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并经至少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推荐者。
5、三等奖获得者,一次性奖励300元,用以表彰省部(市)级三等奖;省部(市)级第4、5、6名;区(县)校级一等奖;区(县)校级第1名获得者。
6、优秀奖获得者,一次性奖励200元,区(县)校级二等奖;区(县)校级第2、3名获得者;在期刊杂志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并经至少两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推荐(只限在籍本科生)。
7、鼓励奖获得者,一次性奖励100元,用以表彰区(县)校级三等奖;区(县)校级第4、5、6名获得者。
(二)集体奖项
1、以集体名义参赛获奖的为集体奖项,集体奖项用于奖励获得荣誉的集体。奖项类别与个人奖项相同。
2、获得的集体奖项的团体,按照获取奖项的等级,比照个人奖项标准的两倍一次性给付。
3、以个人名义申请集体奖项的,按照获取奖项的等级,比照集体奖项标准除以参赛总人数给付。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
需首先强调的是,每年这个地方都容易让同学们产生混淆。每年这个学期,学校会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且校级学生干部是以获得校级社会工作奖学金为前提的。但是,本文这里所指的优秀学生干部,是经济学院创新成果和优秀人才表彰框架内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和那个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没有任何关联,评选条件也大不相同。请大家务必留意!
1、评选范围及奖励办法
在学院学生组织,如党支部、分团委、学生会以及各种学院社团中担任部长(含)以上级别的学生干部,获奖人数不超过当年上述学生干部总数的5%,给予500元奖励。
2、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优
拥护、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有共产主义理想和追求,有较好的政治理论素养,在院校需要时能够积极主动贡献力量。
(2)工作能力优
熟知本职业务知识,能够正确的领会上级组织的工作意图,对学生工作有较高的热情和责任心。能够主动的、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有突出的工作业绩。
(3)工作作风优
工作求真务实,能够从院校角度出发,密切联系同学,广泛听取意见,有诚实守信、塌实肯干、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对学生工作有较高的热情和责任心,能够主动的、创造性的、高效率的开展工作,有突出的工作业绩,模范作用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模范作用优
注重在德、智、体诸方面的发展,刻苦学习,成绩较好(评选学年内各科考试无不及格门次),模范作用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四)“精神文明奖”评定办法
对我院院风、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涌现的好人好事根据事迹给予适当一次奖励。例如:为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以及他人人身安全作出贡献或经学校、公安保卫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的学生。
对于参加校级(含)以上对抗赛,虽未获得级别奖项,但为我院争得荣誉的个人或集体,根据特殊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五)评定程序
1、组建“创新成果与优秀人才奖”评选工作委员会(简称评委会)。
2、各项奖项的候选人由学生自主申报,评委会评定,在听取各班班主任、广大同学的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由评委投票产生。申报者需向经济学院分团委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或证明。若无符合条件的人选或者集体,则奖项空缺,同类别奖项以最高金额给付,奖金不累计。
3、举行年度“创新成果与优秀人才表彰大会”,具体事项由经济学院分团委负责承办。
4、结果将在经济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如有疑义可向评委会说明。
5、凡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奖学金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最终解释权由经济学院所有。
(六)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请所有要申报的同学和所有团支书注意: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同学,在11月17日前,在团支书那里进行登记并填写附件1的表格,并同时将所填写奖项的纸质支撑材料上交给团支书(论文复印件、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等)。
第二,请所有团支书注意:请在11月18日下午1点到6点之间,到博学720,将填写好的本班附件1电子版现场拷贝,文件名以“年级+班级+第19届创新人才表彰大会申报”命名。同时,将对应的附件1纸质版和同学们的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并上交。需要注意的是,支撑材料的摆放顺序,务必于附件1中的奖项顺序一致,(这一类要求与各班班长上交综合测评材料时的要求一样,可以先向本班班长学习),没有纸质材料的,一定在备注里标明“无支撑材料”。
第三,各类奖项材料的报送,都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汇总后,由团支书进行上报,不接受个人上报的材料。逾期未按规定上交的,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