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背景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自创办以来,“挑战杯”竞赛始终牢牢把握“育人”的办赛宗旨,保持了蓬勃旺盛的生机与活力。作为深化高校素质教育、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目前“挑战杯”竞赛已发展成为全国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大学生科技创新赛事,被誉为当代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奥林匹克”。 二、竞赛目的 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凡在我校2014 年7 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中国籍本、专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报名参赛。 (二)作品要求 1、参加竞赛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电子信息,材料,机械能源,服务咨询等七组。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第十二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 3、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 4、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作品,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的申报单位。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作品进行评审。 5、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有本项支撑材料的小组在评定时给予5%-10%的总分加分。 6、参赛作品涉及以下内容时,申报者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提供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的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提供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的证明,确保该项研究不会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产生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提供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提供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7、参赛作品必须有指导教师作为推荐人。 (三)申报要求 1、参赛作品统一使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项目申报书》(附件1)。 2、作品申报书相应栏目须经各院系审核确认。 3、作品申报书中“申报类别”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实际分类或所涉及的主要领域据实填写;“所属分类”栏须由作者按通知要求对项目是否已经实际运作据实填写。此栏若填写有误,将影响作品的最终成绩。项目申报书在提交时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等,,实际的商业策划书在2014年开学后提交。 四、院系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成立由院系领导等有关师生组成的“挑战杯”工作组,做好本院系教师和学生宣传和发动工作,收集质量高,有支撑材料及实践应用价值的创业计划成果,动员学生积极参与报名活动,各院系分团委(直属团支部)书记负责本次比赛与团委的日常联系工作。 各院系应先对本单位报名作品进行初步遴选,选拔3-5件作品(至少含2 件本科生作品)上报,参赛者每人限报1件。跨院系报名的集体项目,由“集体项目申报者代表”所在院系申报。各院系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作品的选拔、培育及提高工作,保证报名作品的高质量和高水准。 五、赛程安排 (一)大赛宣传、作品准备、院系遴选阶段(通知下发之日至12月16日) 遴选阶段已结束,学生可以直接将《申报书》与《策划书》同时提交。 (二)作品准备及提交时间(寒假至2014年3月11日) 作品提交截止到2014年3月11日(星期二),《申报书》及《创业策划书》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cuebeconomica@163.com。创业策划书格式可参考往届优秀作品格式。 (三)资格审查、校内初赛阶段(2013年3月下旬) 校团委对作品申报书及上报作品进行核对和确认,并组织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进入复赛的作品名单。 (四)复赛、决赛阶段(2013年4月上旬) 进入复赛的参赛队伍,须对作品进行进一步的论证与完善,并制作PPT,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准备复赛和决赛答辩。答辩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首都“挑战杯”参赛作品的培育和选送(2013年4月~5月) 从校级获奖作品中选出的优秀作品,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作品的修改与完善,然后按要求报学校评审。学校将从修改与完善后的作品中评选出参加首都“挑战杯”的竞赛作品。 六、奖项设置 校内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获奖比例根据参赛队总数和作品整体水平最终确定,并设立院系优秀组织奖。 七、补充条款 1、参赛者须严格按上述条款参赛,对违规作品,学校将取消其所获全部奖项。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拥有发布和组织获奖作品进行成果转让的优先权。 3、本次大赛所有作品作者须签订授权书,授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结集出版、发布其作品(简介)以供监督及成果转让。 4、所有作品在上交前须严格确认组员名单,一经上报不予改正。 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团委拥有对本次大赛相关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经济学院联系人:王海鹏 电话:83951012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项目申报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