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现将研究生部《2017届研究生毕业生离校须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文件中相关要求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另外,请下载阅读附件4中有关毕业相关证件领取的说明,按要求领取毕业相关材料。
部分派遣单位存档时需要《婚育状况登记表》,同学们可以提前办理,以防存档时需要,需要办理的同学,请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服务同学领取,也可以下载附件6,填好后到学院签字。
请关注学校档案转寄的新变化,认真阅读相关附件。
按照要求,研究生毕业生应于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办理退宿手续,但根据目前了解,研究生毕业典礼预计在6月30日举办,如在30日前仍需要住宿,需要办理延期退宿的同学最晚退宿日期为7月5日,应于6月23日前将附件3《研究生毕业生延期退宿申请表》交到所在学院办公室,由学院、研究生院审核后,本人于6月23日前交到所在宿舍楼管理组。
在毕业离校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与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3951802/83951012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2017届研究生毕业生离校须知
亲爱的2017届研究生毕业生:
你们好!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经过努力拼搏,你们完成了学业,即将打点行装告别母校,满载希望与梦想开始人生中崭新的征程。在此,送上我们最真诚的祝福!为了让大家方便、快捷地办理离校手续,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离校日程安排
研究生毕业生离校集中办理,详见附件1《2017届研究生离校日程表》
日期:6月22日-6月23日
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由于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制作周期原因,经济学院将于6月29、30日在博学楼739集中办理离校手续,上述时间如有任何需要,可到博学楼716咨询)
二、离校手续办理
请2017届毕业生下载并打印附件2《离校通知单》,并按下述规定完成离校手续办理。
1、图书清还手续
请所有毕业生到图书馆二层大厅总服务台办理图书清还手续,未归还借阅图书的毕业生归还所借图书,欠费的毕业生缴清欠款(仅支持校园卡缴费)。
2、退宿手续(可在6月30日-7月1日办理)
请住宿生到所在宿舍楼管理组办理退宿手续,交还宿舍钥匙。(需要办理延期退宿的同学最晚退宿日期为7月5日,应于6月23日前将附件3《研究生毕业生延期退宿申请表》交到所在学院办公室,由学院、研究生院审核后,本人于6月23日前交到所在宿舍楼管理组)
3、户口迁移手续
已迁入我校集体户籍的2017届京外毕业生,至保卫处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具体流程请在6月10日后查看保卫处网站通知。户籍不在本校的学生,无需到保卫处办理手续。
4、学院其他手续
毕业生在确认上述离校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后,携带《离校通知单》及学生证至各院系(注:经济学院办理离校手续时间:6月29、30日,地点:博学楼739,在学院办理的手续,中午不休息):
1)注销研究生证。
2)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注:本工作由经济学院统一安排)。
3)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
5、校园卡、银行卡
①学生无需退还校园卡,可留作纪念。
②校园卡和校园上网账号可用到7月7日。
③毕业生请勿注销缴存学费的北京银行卡,7月份国家助学金(硕士生700元,博士生1200元)和校园卡余额在7月底前会打入银行卡中。
6、派遣费
派往外地的毕业生请携带本人报到证到博纳楼三层财务处报账大厅按学院至对应窗口取号领取派遣费,可凭派遣证代领。(集中办理时间: 6月22日、6月28日、7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3:00,6月23日上午8:30-11:00)
7、档案(请参看附件4、5)
毕业生档案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允许自提。特殊情况需自提的,毕业生本人提档须携带用人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介绍信或报到证,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提档案的,提档人须携带用人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介绍信或报到证以及委托人手写签字的委托书,同时携带提档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至学生档案室(博学楼东门一层)提取个人档案,集中提档时间为6月30日、7月3日至7月10日,上午8:30至下午4:00。
三、离校温馨提示
1、文明离校。请同学们更加爱护校园设施,更加珍惜师生情谊,用实际行动做学弟学妹学习的榜样,为母校留下完美印象,为自己留下美好回忆,用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母校再添上一道美丽的色彩。
2.保重身体。天气炎热,请同学们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做到劳逸结合,防止中暑;不要过度贪凉,不宜吃生冷食品,防止感冒“乘凉而入”;不过度饮酒,防止饮酒伤身,酒多误事,以最佳的身心状态迎接新岗位的挑战。
3.注意安全。请同学们增强人身财产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党组织关系接转证明、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证件资料,谨防遗失;注意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骗、防意外,为学生生活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祝全体毕业生一路顺风,前程似锦!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