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四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八大的贺信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勉励大家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培养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学联决定,在全市高等学校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认定工作。现开展我校研究生2024-2025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评选表彰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包括2025级新生)。
二、评选条件
(一) “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和贺信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
4.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6.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团员或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
7.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认定的不可重复参与。
(二) “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贺信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在服务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5.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骨干,或担任学生组织(班级)负责人期间该组织获校级荣誉的学生骨干;
7.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参评“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须满足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在服务保障重大活动、投身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参与社会治理和志愿服务、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
注:所有提供材料必须为攻读本层次阶段获得(包括所有获奖证明材料)。
三、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博士生会、时代宣讲团、研思学社和研究生新媒体协会成员推荐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负责;硕士研究生中的校研究生会干部、校团委干部推荐由校团委统一负责;其他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由各学院负责。三好学生由学院推荐。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拟定本学院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经济学院推荐至学校答辩名额如下:三好学生1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
2.组织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审相关工作。邀请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推荐参评的个人或集体进行评议,分为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两个环节,材料评审通过后进入答辩评审环节,具体答辩名单后续公布。最终评选出7名北京市三好学生、2名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到北京市认定。
3.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报送要求
请有意向参评的同学务必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所有获奖证明材料:
1.《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申请表篇幅控制在1页,不可手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三份);
2.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汇总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3.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先进事迹申报材料(3000字左右,纸质一份;电子版一份);
4.电子版登记表文件名:个人为“研究生-姓名”;
5.所有表中“单位”一档请分别注明学校、学院、年级、专业,例如: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2023级会计专硕1班。
6.电子版材料:2025年12月21日(本周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邮箱cueb_eco@163.com;
纸质版材料:2025年12月22日(周一)上午10:00前报送至启铸恭温楼A313办公室指定框中。
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公平公正。认定工作应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要严格按照认定条件,细致审查推荐人选,坚持程序原则,保证推荐人选符合认定条件。提名须经其所在学生组织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公示等民主程序认定产生,并上报党委审批。各高校应高度重视推报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审查发现材料造假等情况,一律严肃处理,如资格审查未通过,将取消候选人推荐资格,并视情况减少或取消下一年度推荐名额。
2.扩大宣传教育,推进以评促建。各校要通过此次认定工作,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成才途径的生动教育。要通过开展认定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学校树立起一批先进个人的典范,扩大活动的教育和示范作用。
3.总结经验机制,提升育人成效。各校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完善推选机制,将认定工作与学生的其他各种奖励、荣誉称号及综合测评等工作有效结合,发挥此次认定工作的引导作用,激励学生成长成才,为青年施展才干搭建舞台。
经济学院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