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暑期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6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校级和优秀毕业生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严格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本科生,经济学院共有29个名额。
2.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可以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3.认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3)。
4.优秀毕业生需认真梳理大学期间的成长历程、学习感悟,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三、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分为电子版报送和纸质版报送。
1.电子版报送具体要求:请各位同学于4月27日(下周一)11:3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wy@cueb.edu.cn。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3);
(3)《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以“学院-姓名”命名)。
2.纸质版报送具体要求:请各位同学于4月27日(下周一)11:30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至启铸恭温楼A313。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另需附正式成绩单和相关纸质版证明材料复印件);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3);
经济学院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