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名额分配,经学院评审小组材料审核评定,经济学院2023届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本科生)拟推荐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两个工作日,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口头、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学院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期:2023年5月31日-2023月6月1日
联系人:陈绍锋
联系方式:83951025
电子邮箱:chenshaofeng@cueb.edu.cn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