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学期将开展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体2015级本科生
二、认定时间
2017年12月3日至12月7日
三、认定程序
学生申报:由学生参考附件1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按照附件2的模板,上机填写(不要手写)附件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并打印(如果有第二页,一定双面打印!请同学们务必使用此表!不要用别的表!),并提交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讲座课程明细等)至班长处,班长收齐以后,严格按照上次预评时的要求,最晚在本周五下午4点前将纸质版材料交到博学427。
四、工作要求
1、第二课堂学分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请所有本科毕业生高度重视,各班班长严格按照标准和报送要求,收集、整理和报送材料。
2、各班要加强宣传、引导、监督,确保《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通知到每一个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