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学校关于2019年学生走读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当前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此次申请走读工作的主要对象是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2017级全日制学术硕士研究生、2018级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其他年级学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也可以申请;
对于因休学、出国交流等原因,不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不属于此次申请走读的范围。
二、工作时间
2019年6月 19日8:30—6月26日15:00,逾期不能办理。
三、工作安排与相关要求
1.学生填写申请表。符合申请走读条件的学生,首次申请的,请打印附件1,并认真阅读申请表相关内容,如实填写申请表,将附件3或者附件4交给家长,并征得家长亲笔签字同意。2018年已办理走读申请手续而且要继续办理走读的同学,请打印附件2,并认真阅读申请表相关内容,如实填写申请表,将附件3或者附件4交给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
本年度申请走读的学生,学校免收其2019—2020学年住宿费,同时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一次性为其发放10个月的交通补贴。2018年已经申请走读并领取补贴的在校生,2019年申请继续走读的,可再发放一年补贴。
2、学院审批。首次申请的同学,学生本人应持填写完整的、家长本人签字的附件1到博学楼427进行审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继续申请的同学,学生本人应持填写完整的附件2到所在学院进行审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学生办理走读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6月26日下午15:00之前的白天上班时间,逾期不能继续办理。
3.准予办理走读手续学生到所住楼宇管理组办理相关走读手续。经学院审批同意(签字盖章)走读的学生,于 6月19日至6月28日持本人走读申请表、学生证(研究生证)到所住楼宇管理组办理退宿手续。走读后确有困难,需要重新回校住宿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给与安排。经安排再次住宿的学生须按实际未走读月份交回剩余的走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