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各位同学: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励奋发进取的爱国精神,切实做好青年学生思想引领、成长服务和团的自身建设等工作,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提升我校共青团整体工作水平,根据团市委的相关工作部署,现将2023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评选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推动团支部职能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团结教育青年学生的堡垒作用,带动全校基层团支部与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励基层团支部创先争优,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
二、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红旗团支部评选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2024年1月1日在校满一年的团员(含28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党员)和团支部。不包括2023年9月入学的团员和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规定的标准严格评选。
凡在评选年度内受过党、团、行政处分或受到校、院通报批评的学生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所在支部不得被评选为红旗团支部。
参评的团员和团支部应具有突出的模范作用。
按要求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2023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的团员方可参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学习成绩包括2023全年即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提供的成绩单须至少包含必修课成绩和选修课成绩。
红旗团支部:评选年度内支部团员学习成绩不及格人数应少于支部团员总人数的10%,无留级、降级或劝退情况,无违纪情况。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年度内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含体育课)均在70分以上。
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年度内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含体育课)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并无不及格门次。
对标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的团支部方可参评红旗团支部。
(三)评选名额:
1、优秀团员
本科生:2022、2021、2020级本科生各支部各一个名额,由各支部组织选举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
研究生:2021级应用一2人,应用二2人,理论1人,2022级应用一2人,应用二2人,理论1人,2022级国际商务每支部2人,博士生2人,由各支部组织选举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
其他想申请“优秀团员”荣誉称号但未从团支部被推荐的团员,可进行“个人自荐”,学院分团委将集中审核选拔,推荐优秀团员。
经济学院分团委、研究生会、学生会、大学生发展辅导协会、经济传媒、经济学社的成员中想申请“优秀团员”荣誉称号但未从团支部被推荐的团员,可进行“组织推荐”,相关通知将通过学生组织发布。
2、优秀团干
2022、2021、2020级本科生各团支部推荐符合条件的一人参加学院选拔,2022、2021级研究生以及博士生团支部可分别推荐符合条件的一人参加学院选拔,分团委可推荐5名符合条件的同学参加学院选拔。学院将组织评委进行评议。
3、红旗团支部
2022、2021、2020级各团支部均可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参加评选。学院将组织评委进行评议,支部日常工作完成情况、“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以及第十七届“魅力支部”评选情况将作为重要参考因素。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要对先进评选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考核评估,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团支部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评选产生。要通过评选活动切实起到促进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共青团组织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的作用。
2.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支部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学习目的的教育。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团支部查找不足,促进集体建设。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树立起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范,真正达到评选的目的。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支部要成立由团支部书记、班主任、团支部委员组成的评比小组。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确保推选出最能够发挥模范作用的典范。同一被推荐人在同一评选年度不可以被重复推荐为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
4.经济学院分团委将组成评选工作复核小组,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评选条件和要求的申报个人和集体,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取消所在学院的该名额。
三、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评选
(一)评选对象
2023年度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参加者、组织者。
(二)评选条件
1.参加者必须全程参加实践活动,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
2.组织者在实践活动中工作积极负责,使活动安排周密,成效显著。
3.符合校级优秀团员的评选标准。
(三)评选名额
2023年度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参加者、组织者且符合条件的团员均可参选。学院将组织评委进行评议。
四、材料报送
(一)校级优秀团员
各团支部和分团委推举完毕后,由被推荐同学填写《优秀团员登记表》(电子版,按照模板格式填写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团支部书记插入电子签名),于4月16日(周二)11:00前报送至邮箱eco_ftw@163.com,文件名和邮件名均以“年级+班级+姓名+校级优秀团员”命名。
个人自荐同学填写《优秀团员登记表》(电子版,按照模板格式填写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团支部书记插入电子签名),于4月16日(周二)11:00前报送至邮箱eco_ftw@163.com,文件名和邮件名均以“年级+班级+姓名+校级优秀团员个人自荐”命名。
(二)优秀团干部
请各支部推荐的一名参加学院优秀团干部选拔的同学,填写《优秀团干部登记表》(电子版,按照模板格式填写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团支部书记插入电子签名),附一份1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以及《经济学院2023年优秀共青团干部在校表现一览表》于4月16日(周二)11:00前报送至邮箱eco_ftw@163.com,文件名和邮件名均以“年级+班级+姓名+校级优秀团干”命名。
(三)红旗团支部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请的团支部,填写《红旗团支部登记表》,附3000字以上事迹材料(图文并茂),于4月16日(周二)11:00前报送至邮箱eco_ftw@163.com,文件名和邮件名均以“年级+班级+姓名+红旗团支部”命名。纸质版登记表、事迹材料和团支部工作手册于4月16日(周二)11:00前交到博学楼427办公室。
(四)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
请符合条件的团员填写《优秀团员登记表》(电子版,按照模板格式填写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团支部书记插入电子签名),一份1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以及《经济学院2023年社会实践优秀团员在校表现一览表》于4月16日(周二)11:00前报送至邮箱eco_ftw@163.com,文件名和邮件名均以“年级+班级+姓名+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员”命名。
共青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